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持有“滁州市民卡”的用户。 第二条 滁州市民卡的种类 滁州市民卡共发行三种卡种:亭城通系列卡、学生卡、敬老卡。 第三条 办理 (一)亭城通A卡:押金20元/张,最低充值20元。 (二)学生卡:发卡对象为市直、琅琊区、南谯区教委核准的全日制中、小学校(不含职业高中)的在校学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件、一张近期一寸证件照办理。卡押金20元/张,按月充值,40元/月,限乘120次,卡内次数当月有效,过月作废(按自然月计算)。 (三)敬老卡:年龄在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的居民,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安徽省老年优待证》和一张近期一寸证件照办理。本市区(琅琊区、南谯区)户口居民收取押金20元/张,免费限乘1500次/年。 第四条 使用领域 (一)亭城通系列卡,使用范围:滁州城市公交及城际公交、滁州与全国一卡通互联互通合作城市。可多人同时乘车刷卡,刷卡享受八折优惠。 (二)学生卡、敬老卡使用范围:滁州城市公交及城际公交,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 第五条 年审 (一)学生卡:每年8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持卡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学生证件到发卡机构指定网点办理年审,年审后可充值月票。 (二)敬老卡:每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需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安徽省老年优待证》和敬老卡到发卡机构指定网点办理年审,年审即充值年票。 第六条 挂失(仅限学生卡、敬老卡) (一)卡遗失,本人凭办卡证件到指定网点办理挂失登记手续。 (二)市直、琅琊区、南谯区教委核准的全日制中、小学校的在校学生补办学生卡及本市区(琅琊区、南谯区)户口居民补办敬老卡,收取押金20元/张。 (三)持卡人在办理挂失登记后,按办理网点提供的取卡时间,携《综合业务登记表》及一寸证件照到挂失登记时的办理网点领取新卡,原卡剩余乘车次数转入新卡。 (四)因学生卡、敬老卡离线使用特点,挂失期间原卡所发生的交易损失,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五)卡片办理挂失登记后属于失效卡,不能继续正常使用,持卡人挂失需谨慎。 第七条 更换 (一)卡片不能正常使用时,持卡凭办卡时所提供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发卡机构指定网点办理损换登记,换卡时需保持卡面卡芯片号清晰完整。 (二)卡片损坏分为自然损坏和人为损坏两种:自然损坏即卡面完好,无弯、折、裂、破、洞、磨损、凹凸、火烧、水浸或其它非人为损坏的,发卡机构免费更换;人为损坏即有弯、折、裂、破、洞、磨损、凹凸、火烧、水浸或其它人为损坏的,更换卡需收取相应费用。 (三)更换亭城通A卡、学生卡、敬老卡,收取押金20元/张。 (四)持卡人在办理损换登记后,按办理网点提供的取卡时间,携《综合业务登记表》、一寸证件照到损换登记时的办理网点领取新卡,原卡剩余余额或乘车次数自动转入新卡。 (五)办理损换登记后,原卡由发卡机构收回。 第八条 退卡 (一)退卡仅限收取押金的有效卡。 (二)退卡时请保持卡面外观及性能完好,卡内余额低于10元,即可退还持卡人卡押金及余额,卡收回。 (三)卡片有弯、折、裂、破、洞、磨损、凹凸、火烧、水浸或其它人为损坏的,不予退还卡押金。 第九条 其它 (一)本规定中所述证件均指原件,其它无效。有效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学生证件指学生证、校牌、入学通知书、当年交学费单据、在校证明等。 (二)滁州市民卡使用时不设置交易密码。 (三)学生卡、敬老卡等有照片识别的卡种,只限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出借和转让,不得利用卡片进行违法犯罪行为,由此造成的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四)本规定自2017年1月18日起执行。 第十条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滁州市市民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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